⒈ 官府之仓库。
引《宋史·任伯雨传》:“﹝伯雨﹞调施州清江主簿。郡守檄使涖公库,笑曰:‘里名胜母,曾子不入,此职何为至我哉?’”
宋周密《齐东野语·赵伯美》:“求盱江僚属之荐举则有书,求盱江公库之文籍则有目。”
⒉ 国民党统治时期经管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根据1928年国民党财政部的规定,用款机关得以部分收入抵拨支出。其后,于1939年公布“公库法”。在中央政府设国库,地方政府分别设省库、市库和县库。规定国家全部岁入岁出都由公库统一收支,一律停止以收抵支;国库事务由中央银行代理;地方各级公库事务由该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核准的银行代理;在未设银行的地方,指定邮政机关代理。
政府经管现金、票据、证券和其他财物的机关。而关于现金、票据、证券的出纳、保管、移转及财物契据的保管交易,则指定银行为代理机关。分有国库、省库、市库和县库。
(1)(形)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款|~物|~事公办。
(2)(形)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分母|~议|~约。
(3)(形)属于国际间的:~海|~制|~斤。
(4)(动)使公开:~布|~之于世。
(5)(形)公平;公正:~买~卖|大~无私|秉~办理。
(6)(名)公事;公务:办~|~余。
(7)(Gōnɡ)姓。
(8)(名)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爵|~侯|王~大臣。
(9)(名)对上了年纪的男子尊称:诸~|张~。
(10)(名)丈夫的父亲;公公:~婆。
(11)(形)(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羊|这只小鸡是~的。
(1)(名)储存大量东西的建筑物:水~|国~|材料~|入~。
(2)(K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