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事
(1) 一同工作
(2) 共同生活,特指夫妻共同生活
⒈ 在一起做事。
引汉晁错《募民实塞疏》:“幼则同游,长则共事。”
宋欧阳修《富贵贫贱说》:“故与小人共事者,难於和同。”
明刘基《郁离子·虞孚》:“多疑之人不可与共事。”
徐迟《火中的凤凰》:“也还有人,对统一战线不能深刻理解,看到自己要和某些人共事,心有未甘。”
⒉ 共同议事。
引《汉书·楚元王刘交传》:“今将军当盛位,帝春秋富,宜纳宗室,又多与大臣共事,反诸吕道,如是则可以免患。”
颜师古注:“服虔曰:‘共议事也。’每事皆与参共知之。”
⒊ 指夫妇共同生活。
引《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
《太平广记》卷三二二引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周义》:“义乃上牀,谓妇曰:‘与卿共事虽浅,然情相重。’”
⒋ 特指男女同居。亦指非夫妻关系而同居者。 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八:“吴兴沉霸,梦女子来就寝。同伴密察,唯见牝狗每见霸眠,輙来依牀;疑为魅,因杀而食之。
引霸后梦青衣人责之曰:‘我本以女与君共事,若不合怀,自可见语。’”
《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夫若邪婬抛女子,来生妻子不忠良,见夫出后便私行,只是街头觅共事。”
共同在一起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