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职的名称。
引《史记·匈奴列传》:“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彊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
宋曾巩《请改官制前预令诸司次比整齐架阁版籍等事》:“臣伏以陛下发德音,正官号,法制度数,皆易以新书,太平之原,实在於此。”
章炳麟《文学说例》:“夫惟官号地望,著於标题,施於传誌谱録者,必用今名。”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
1. 名称:国号。年号。字号。
2.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如“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3. 记号,标志:信号。暗号。
4.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编号。号码。
5. 扬言,宣称:号称。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
6. 指某种人员:病号。伤号。
7. 标上记号:号房子。把这件东西号上。
8. 号令,命令:发号施号令。号召。
9.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吹号。号兵。
10. 量词,用于人数:昨天去了几十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