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安抚接纳。 《后汉书·邓训传》:“乌桓怨恨谋反,詔训将黎阳营兵屯狐奴,以防其变。
引训抚接边民,为幽部所归。”
《南齐书·州郡志上》:“十二年, 刘义庆镇寿春,后常为州治。抚接遐荒,扞御疆埸。”
《新唐书·李叔明传》:“初, 东川承兵盗,乡邑彫破, 叔明治之二十年,抚接有方,华裔遂安。”
⒉ 爱抚结纳。
引《晋书·慕容翰载记》:“善抚接,爱儒学,自士大夫至於卒伍,莫不乐而从之。”
《周书·令狐整传》:“整广布威恩,倾身抚接,数月之间,化洽州府。”
宋王安石《上宋相公书》:“阁下抚接顾待,久而加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