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旧
(1) 恢复旧的制度、习俗、观念等;恢复原来的样子
⒈ 恢复过去的制度、观念、习俗、状态等。
引《宋书·武帝纪下》:“诸供给昔减其半者,可悉復旧。”
宋洪迈《夷坚丁志·南丰知县》:“踰月,颜色膳饮稍復旧。”
清叶名沣《桥西杂记·满洲文乡会试》:“康熙中停止数科,后復旧,遂行至今。”
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这样的人们一多,革命的精神反而会从浮滑,稀薄,以至于消亡,再下去是复旧。”
⒉ 依旧。
引明李贽《与杨定见书》:“千万一笑,则当下安妥,精神復完,胸次復旧开爽。”
恢复旧有的规定或方式。
(1)(动)重复:~写|~制。
(2)(形)繁复:~姓|~分数|~比例。
(3)(动)转过去或转回来:反~无常|翻来~去|循环往~。
(4)(动)回答;答复:~信|请即电~。也作覆。
(5)(动)恢复:光~|收~|~婚。
(6)(动)报复:~仇。
(7)(副)再;又:旧病~发|死灰~燃|死而~苏|一去不~返。
(1)(形)过去的;过时的(跟“新”相对):~时代|~经验|~社会|不要用~脑筋对待新事物。
(2)(形)因经过长时间或经过使用而变色或变形的(跟“新”相对):~书|~衣服|窗纱~了。
(3)(形)曾经有过的;以前的(多用于现在已改变建制的行政区域):张家口是~察哈尔省省会。
(4)(形)老交情;老朋友:怀~|念~|亲戚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