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方言。这种。
引《海上花列传》第二三回:“上海夷场浪阿有该号规矩?”
(1)(动)应当
(2)应当是;应当(由…来做):这一回~我了吧?|这个工作~老张来担任。注意有时带“着”(·zhe):这一回~我了吧?|这个工作~老张来担任。注意有时带“着”(·zhe)
(3)理应如此:活~|~!谁叫他淘气来着。
(4)表示根据情理或经验推测必然的或可能的结果:天一凉;就~加衣服了。|再不浇花;花都~蔫了。注意用在感叹句中兼有加强语气的作用;如:天一凉;就~加衣服了。|再不浇花;花都~蔫了。注意用在感叹句中兼有加强语气的作用;如
(5)欠:~账|我~他两块钱。
(6)指示词;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公文):~员|~地。
(7)同“赅”:~博(渊博)。
1. 名称:国号。年号。字号。
2.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如“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3. 记号,标志:信号。暗号。
4.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编号。号码。
5. 扬言,宣称:号称。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
6. 指某种人员:病号。伤号。
7. 标上记号:号房子。把这件东西号上。
8. 号令,命令:发号施号令。号召。
9.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吹号。号兵。
10. 量词,用于人数:昨天去了几十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