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征收办法。始于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于福建。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分为正、杂两纲(部分),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全部缴于官府。后为“一条鞭”法所代替。
(1)(名)提网的总绳(多用于比喻):~目|提~挈领|~举目张。
(2)(名)比喻事物最主要的部分(多指文件或言论):~领|大~|提~。
(3)(名)生物学中把同一门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和亲缘关系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纲;如苔藓植物门分为苔纲和藓纲;脊椎动物亚门分为鱼、鸟、哺乳等纲。纲以下为目。
(4)(名)旧时成批运输货物的组织:盐~|花石~。
(1)(名)一种白色金属。通称银子或白银。
(2)(名)跟货币有关的:~钱|~行|~根|~票。
(3)(名)像银子的颜色:~白|~耳|~狐。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