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富室。
引唐无名氏《大唐传载》:“乾元二年,御史中丞元载为江淮五道租庸使,高户定数徵钱,谓之白著榷酤。”
《新唐书·食货志五》:“﹝开元﹞十八年,復给京官职田。州县籍一岁税钱为本,以高户捉之,月收赢以给外官。”
《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 元胡三省注:“唐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此所谓俸户也。”
⒉ 高大的房屋。
引唐陆龟蒙《记梦游甘露寺》诗:“高户承北风,声号太波白。”
⒊ 比喻酒量大的人。
引唐白居易《戏赠梦得兼呈思黯》诗:“陈郎中处为高户, 裴使君前作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