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战国惠施学派的基本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差别、对立是相对的,强调差异之中有同一,并以“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题来进行论证,对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但夸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视了个体的差别,因而导致相对主义的错误。
引《庄子·秋水》:“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
成玄英疏:“故能合异为同,离同为异。”
1. 闭,对拢:合眼。合抱。珠连璧合。貌合神离。
2. 聚集:合力。合办。合股。合资。
3.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4. 应该:合该。合当。“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时而作”。
5. 总共,全:合家欢乐。
6. 计,折算:合多少钱。
7.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
1. 一样,没有差异:相同。同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同侪(同辈)。同庚(同岁)。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敌忾。同工异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同。同学。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
3. 和,跟:同流合污。
4. 姓。
(1)(形)有分别;不相同:~口同声|大同小~。
(2)(形)奇异;特别:~香|~闻。
(3)(形)惊奇;奇怪:惊~|深以为~。
(4)(形)另外的;别的:~日|~地。
(5)(形)分开: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