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ㄣ ㄆㄢˋ
结构:分(上下结构)判(左右结构)
⒈ 剖析;评断。
引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三乘佛家滞义, 支道林分判,使三乘炳然。”《陈书·宣帝纪》:“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
⒉ 分离。
引宋陶穀《清异录·鹰觜香》:“番禺牙侩徐审与舶主何吉罗洽密,不忍分判。”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