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分身法”。谓同时幻化出一个或几个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形体的本领。
引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阿英》:“苟非妖物,何得有分身术?”
《冷眼观》第五回:“但他却未曾学会《西游记》上孙行者的分身法,一隻鼓不能敲两家戏,未免左支右絀。”
《花城》1981年第6期:“但他自己却还没有炼成分身术。”
一种戏法。可同时幻化出一个或几个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形体。
如:「他使了一个分身术。」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名)身体:~上。
(2)(名)指生命:奋不顾~。
(3)(名)自己;本身:以~作则。
(4)(名)人的品格和修养:修~。
(5)(名)物体的中部或主要部分:车~|船~。
(6)(名)(~儿)(量)用于衣服:做两~儿制服。
1. 技艺:技术。艺术。武术。学术。不学无术。
2. 方法:战术。权术。心术。
3. 古代城市中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