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派
(1) 分别指定人去做事
(2) 分配工作或活动
⒈ 分为几支较小的水流。
引《梁书·张率传》:“漕伊川而分派,引激水以回池。”
《宋史·食货志上一》:“今泥沙淤塞,宜决浦故道,俾水势分派流畅,实四州无穷之利。”
⒉ 犹支流。
引清魏源《筹河篇中》:“实则以漯川为正流,而姑留冀州故道为分派。”
⒊ 分配;委派。
引《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到了初二日侵晨, 尤辰便到颜家相帮,安排亲迎礼物……又分派各船食用。”
《红楼梦》第一一〇回:“贾璉虽也是亲孙,带着贾蓉尚可分派家人办事。”
《海上花列传》第四三回:“云甫踅进右首房间, 陈小云方在分派执事夫役,拥做一堆,没些空隙。”
⒋ 犹分摊。
引陶菊隐《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三章:“《新闻报》共有二千股,监督(董事长) 福开森占有百分之六十五的股权,即一千三百股,其余七百股由几位银行家分派。”
分发派遣。
如:「基督教的分派众多。」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 水的支流:九派(指长江支流之多)。
2. 一个系统的分支:派系。派别。派性。党派。
3. 作风,风度:正派。气派。派势。派头。
4. 分配,指定:派赴。派驻。派遣。委派。
5. 指摘:派不是。
6. 量词(①用于派别,如“两派的意见争论不休”;②用于景色、气象、语言等,前面用“一”字,如“一派胡言”、“好一派北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