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对。犹两两。
引《楚辞·招魂》:“分曹并进,遒相迫些。”
王逸注:“曹,偶。言分曹列偶,并进技巧。”
唐李商隐《无题》诗:“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六:“一曰布库,相扑为戏也。徒手搏击,分曹角力,伺隙蹈瑕,不专恃匹夫之勇。”
⒉ 分班;分批。
引《史记·平準书》:“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
司马贞索隐引如淳云:“曹,辈也。谓分曹辈而出为使也。”
《汉书·刘向传》:“分曹为党,往往羣朋。”
唐刘禹锡《山南西道新修驿路记》:“两将受命,分曹星驰。”
⒊ 犹今之分部门,分科。
引《后汉书·百官志二》:“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
唐沉佺期《酬苏员外味道夏晚寓直省中见赠》诗:“并命登仙阁,分曹直礼闈。”
明何景明《寄马君卿进士》诗:“通籍金门里,分曹画省东。”
清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跋》:“其分曹治事,任久而责专。”
⒋ 犹分司。参见“分司”。
引唐李德裕《次柳氏旧闻》:“时崇二子分曹洛邑,会知古至,恃其蒙恩,颇致请托。”
分部办事。如汉成帝置尚书四人为四曹,世祖分为六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