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ㄥ ㄐ一ㄠˇ
结构:峯(上下结构)脚(左右结构)
⒈ 山麓。
引明袁宏道《憩法相》诗:“峯脚微微仄,篁稍箇箇清。”
同“峰”。
(1)(名)人或动物的肢体中,支撑身体接触地面的部分:赤脚、跺脚、马脚。
(2)(名)物体的基部、下端:墙脚、桌脚、山脚。
(3)(量)计算用脚踢、踹、踩等动作的单位:连踢三脚、踹了两脚、踩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