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祭祀。
引《史记·封禅书》:“杜主,故周之右将军,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岁时奉祠。”
《后汉书·桓晔传》:“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 曄拒不受。”
⒉ 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
引《宋史·道学传三·朱熹》:“詔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观。”
宋陆游《上书乞祠》诗:“上书又乞奉祠归,梦到湖边自叩扉。”
宋代五品以上官员,年老不能任事或退休,多被任为宫观使等官,实无职事,只领俸禄,称为「奉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