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主义信仰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都包含矛盾。矛盾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对任何具体的事物来讲,对立的统一是暂时、有条件,因此相对而对立的斗争则无条件、无绝对。
见“对”。
(1)(动)使竖立;使物体的上端向上。
(2)(形)直立的。
(3)(动)建立;制定。
(4)(动)指君主即位。
(5)(动)存在;生存。
(6)(副)立刻。
(7)(Lì)姓。
见“统”。
(1)(数)数目;最小的正整数。
(2)(形)同一:~视同仁|咱们是~家人|咱们~路走|这不是~码事。
(3)(形)另一:番茄~名西红柿。
(4)(形)全;满:~冬|~生|~路平安|~屋子人|~身的汗。
(5)(形)专一:~心~意。
(6)(副)表示动作是一次或表示动作是短暂的;或表示动作是试试的。
a)用在重叠的动词(多为单音)中间:歇~歇|笑~笑。
b)用在动词之后;动量词之前:歇~歇|笑~笑。
c)用在动词之后;动量词之前。
(7)(副)用在动词或动量词前面;表示先做某个动作(下文说明结果):~跳跳了过去|~脚把它踢开。
(8)(副)一旦;一经:~失足成千古恨。
(9)(助)〈书〉用在某些词前加强语气:~何速也|为害之甚;~至于此!
(10)(名)初次,第一次。
见“规”。
(1)(名)法律;规则:定~|规~|纪~。
(2)(名)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
(3)(名)旧诗的一种体裁:五~|七~。
(4)(动)〈书〉约束:~己甚严。
(5)(Lǜ)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