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ㄉㄨㄛˊ ㄍㄨㄢ
结构:夺(上下结构)官(上下结构)
⒈ 削去官职。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吏部·司农署铨》:“至次年, 梁遂夺官归。”《明史·唐龙传》:“后坐嵩党,夺官。”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掌故·同入试闱》:“事闻, 文端夺官, 熊黜举人, 文忠以失察,鎸三级。”
(1)(动)强取;抢:~取。
(2)(动)争取得到:~高产。
(3)(动)作决定:定~。
(4)(动)使失去:剥~。
(5)(动)失去;脱漏(文字):讹~。
(6)(动)冲:~门而入。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