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ㄚˇ ㄕㄨˋ
结构:法(左右结构)数(左右结构)
⒈ 法度术数。
引《管子·形势解》:“以规矩为方圜,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荀子·富国》:“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宋曾巩《与王深甫书》:“顾初至时,遇在势者横逆,又议法数不合,常恐不免於构陷。”
⒉ 佛教指按数字对教义的分类,如三界、四谛、五蕴、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缘、五位七十五法等。也称名数。
引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四章:“安公谓世高似撰《四諦》、《十四意》、《九十八结》诸经,已见其对汉人説经即依法数。”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数目。数量。数词。数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数控。
2. 几,几个:数人。数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
4. 命运,天命:天数。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