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ㄚˇ ㄐ一ㄠˋ
结构:法(左右结构)教(左右结构)
⒈ 法制教化。
引《荀子·儒效》:“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史记·李斯列传》:“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三国志·魏志·王朗传》:“显至尊,务戒慎,垂法教也。”
⒉ 佛法之教化。
引《正法华经·光瑞品》:“在於会中,为雨法教。”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序》:“逮皇魏受图,光宅嵩洛,篤信弥繁,法教逾盛。”唐张说《陈州龙兴寺碑》:“道心包举,等太虚而无际;法教流通,弥旷刼而常在。”
礼法教化。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 指导,训诲:教习。教头。教正。教师。教导。管教。请教。教学相长。因材施教。
2. 使,令:风能教船走。
3. 指“宗教”:教士。教主。教皇。教堂。
4.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