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ㄚˇ ㄆㄞˋ
结构:法(左右结构)派(左右结构)
⒈ 教内的宗派。
引明郎瑛《七修类稿·辩证八·旅病诗》:“韩柳俱言其徒千人,况皆有祖有师,法派亦如吾人,又安谓无人问疾?”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孙宗武言今世全真道人所谓龙门法派者,皆本之邱长春。”清昭槤《啸亭杂录·善禅机》:“又谓木陈颇通世法,非禪宗正眼,黜其法派。”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 水的支流:九派(指长江支流之多)。
2. 一个系统的分支:派系。派别。派性。党派。
3. 作风,风度:正派。气派。派势。派头。
4. 分配,指定:派赴。派驻。派遣。委派。
5. 指摘:派不是。
6. 量词(①用于派别,如“两派的意见争论不休”;②用于景色、气象、语言等,前面用“一”字,如“一派胡言”、“好一派北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