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
(1) 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2)【hao86.com好工具】敬辞,称对方写的字
敬称他人所写的字,言其可为法则。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书”的繁体字。
2.有文字或圖畫的冊子:“教科書”﹑“圖畫書”﹑“百科全書”。
3.信件:“家書”﹑“情書”。唐•杜甫《石壕吏詩》:“一男附書至,二男新戰死。”
4.文件:“證書”﹑“說明書”﹑“申請書”。《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卻因講親的時節,不曾寫個婚書,沒有憑據。”
5.字體:“草書”﹑“楷書”﹑“隸書”。《隋書•卷六十八•閻毗傳》:“能篆書,工草隸。尤善畫,為當時之妙。”
6.見“六書”。
7.姓。如清代有書綸。
8.寫:“請以中文書寫。”、“大書凌煙閣三字。”
9.記載。《周禮•地官•黨正》:“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