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1.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
2. 有法度的世臣。
⒈ 守法度的世臣。
引《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朱熹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
⒉ 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 战国末韩非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引《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
《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
胡适《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的势力,虽然被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的功用。”
⒊ 犹方家。
引元辛文房《唐才子传·李远》:“﹝李远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⒋ 指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 程朝奉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
⒌ 犹僧家。
引南唐陈陶《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家庭。家眷。家长(zhǎng )。家园。家谱。家塾。家乡。家风。家训。家规。家喻户晓。如数家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家。老家。安家。
3. 居住:“可以家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家祖。家父。家翁。家母。家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家畜。家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家。农家。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家。行(háng )家。作家。科学家。
8. 学术流派: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纵横家。诸子百家。
9. 量词,用于计算家庭或企业:一家人家。
10.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