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ㄚˊ ㄗㄨㄛˋ
结构:罚(上下结构)作(左右结构)
⒈ 汉代刑罚之一。处轻罪犯以一年苦役。按,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见《汉旧仪》。
引《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周礼·秋官·司圜》“司圜掌收教罢民” 汉郑玄注:“凡害人者,不使冠饰,任之以事,若今时罚作矣。”
汉代的律令,罪轻的人充作苦工,称为「罚作」。
(动)处分、惩处:~款。
1.劳动;劳作:精耕细~。~息制度。
2.起:振~。枪声大~。
3.写作;作品:著~。佳~。
4.假装:~态。装模~样。
5.当作;作为:过期~废。
6.进行某种活动:同不良倾向~斗争。自~自受。
7.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