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ㄈㄚˇ ㄘㄠˊ
结构:法(左右结构)曹(上下结构)
⒈ 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
引《后汉书·百官志一》:“法曹主邮驛科程事。”
⒉ 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
引《梁书·谢朏传》:“﹝谢朏﹞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迁太子舍人,以父忧去职。”《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宋高承《事物纪原·抚字长民·法曹》:“汉公府掾史有贼曹掾,主刑法曹之任也。歷代皆有,或为法曹。 隋以后与功曹同。”《再生缘》第二六回:“你如感念宽饶德,到后来,须要公言在法曹。”
职官名。掌理邮驿科程事宜。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1)(名)〈书〉辈:吾~|尔~。
(2)(名)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
(3)(名)周朝国名;在今山东西部。
(4)(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