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称吸鸦片等毒品的人为黑籍中人。
引沙汀《淘金记》十九:“当第一天号召那些身居黑籍的可怜虫前来戒烟的时候……来的很是不少。”
⒉ 指隐瞒或冒充的籍贯。
引鲁迅《华盖集·我的“籍”和“系”》:“终于也明白了,现在写它出来,庶几乎免得又有‘流言’,以为我是黑籍的政客。”
⒊ 即黑名单。参见“黑名单”。
引白韬《陶行知的生平及其学说·城市生活》:“许多救国领袖如邹韬奋等,都名列黑籍。”
⒋ 旧说神佛所存的坏人名册。
引清王有光《吴下谚联·因为烧香惹祸殃》:“乃一炷清香,投之案下,通陈姓名,面呈情愫,查对黑籍案应死生定罪轻重处分,立时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