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ㄏㄨˋ ㄈㄤˊ
结构:户(独体结构)房(半包围结构)
⒈ 唐宋诸朝官署名,掌有关户部事务。
引《新唐书·百官志一》:“开元中, 张説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宋史·职官志一》:“中书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
⒉ 清代府厅州县掌民户的机构。
引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户房经管应徵解给、夏税秋粮、丁差徭役、杂课等项。”《清会典事例·吏部·经济额缺》:“都察院堂印房经承一人,吏房经承三人,户房经承三人。”
(1)(名)门(基本义):门~。
(2)(名)人家:住~|庄~|~主|~籍|千家万~。
(3)(名)门第:门当~对。
(4)(名)户头;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账~|用~|开~。
(5)(名)(Hù)姓。
(1)(名)屋子、房间:楼~。
(2)(名)结构或作用类似房子的东西:蜂~。
(3)(名)旧称家族的一支:长~。
(4)(名)二十八宿之一。
(5)(量)用于家属:两~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