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
(1) 政haO86.com府登记居民户口事项的册子
⒈ 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春秋、战国之交。 《管子·禁藏》已有“户籍田结”的记载。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战国初期政治经济尚较落后的秦国于献公十年实行“户籍相伍”的制度。 《汉书·地理志》保存了最早的全国户口记录。以后历代均定期分类审编,用以稽查人口,征课赋税,调派劳役。 隋炀帝大业五年、 明太祖洪武三年都曾进行全国规模的人口调查。 清雍正时将丁税摊入田赋,户籍失去征调赋税的作用, 乾隆三十七年遂停止编修。解放前旧中国的户籍属保甲制度的一部分。新中国的户籍记录各户成员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婚姻、文化程度等项,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和人口统计。参阅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总序》。
⒉ 居住某地区的身分。
引宋沉作喆《寓简》卷一:“国朝三岁发解,进士率以秋季引试,初无定日。举子姦计,多占邻近户籍,至有三数处冒试者,冀於多试之中,必有一得。”
例如:我住在市内,户籍却在郊区。
政府登记各户人数、职业、籍贯等的簿册。其中记载人民的姓名、出生别、出生年月日、本籍、行业职业、教育程度,及出生、死亡、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