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ㄍㄨㄟˇ ㄔㄢˇ
结构:诡(左右结构)产(独体结构)
⒈ 宋代役法规定,按当役人户田产多少定等级,缴纳代役钱。有些人户就将田产分散托名诡寄于享有免役免税等特权的官户名下,这些资产称“诡产”。
引宋叶适《役法》:“而近世浅夫庸人之论,不过仇疾於官户,诛抉於诡产,其説有自宰执而与编户齐役者矣,而诡产徧天下,其弊安可絶?且不咎州县之以差保正副长困民,而区区然姑欲治官户诡产,何哉?”
(1)(形)欺诈;奸滑:~诈|~计。
(2)(形)〈书〉奇异:~形|~观|~异。
(1)(动)人或动物的幼体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卵。
(2)(动)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生产:~销|增~。
(3)(动)出产:~粮|~煤。
(4)(动)物产;产品:土~|特~。
(5)(动)产业: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