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理和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则的总称。这种关系一般是由于对外贸易和本国人同外国人往来而产生。国际私法所以称为“国际”,是因为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已越出一国的范围。其主要渊源为国内立法,其次Hao86.com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本国为处理涉及他国人民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设立的法规。
见“国”。
见“际”。
(1)禾名。
(2)(形)属于个人的或为了个人的:~产|~仇。
(3)(名)私心;私利。
(4)秘密而不合法:~法|~党。
(5)(形)暗地里、私下:~通|~了。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