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以后称加入商行的商户。
引《明史·李廷机传》:“尝兼署户、工二部事,综理精密。奏行軫恤行户四事,商困大苏。”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六年》:“后十日,有詔令﹝韩琦﹞与殿中侍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
《清史稿·食货志一》:“若往来贸易,必取具行户邻右保结,报官给照,令塘汛验放始往。”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宋朝自京都到州县城镇,同业的商业都组织成商行,入行的商户称行户。”
⒉ 临时抽调雇用的差役。
引《元典章·礼部一·朝贺》:“外路府州司县,遇圣节正旦拜贺行礼,每每不同,大概勾集诸色社直行户粧扮,预先月余整点。”
明沉榜《宛署杂记·铺行》:“遇各衙门有大典礼,则按籍给值役使而互易之,其名曰行户。”
⒊ 犹行业。
引宋陈亮《又乙巳春书》之一:“世途日狭, 亮又一身不着行户,宜其宛转陷於榛莽而无已时也。”
宋陈亮《又乙巳春书》之一:“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以教书为行户。”
⒋ 即行院。对妓院的隐称。
引《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妈妈没奈何,日逐只将十娘叱骂道:‘我们行户人家,吃客穿客,前户送旧,后门迎新,门庭闹如火,钱帛堆成垛。’”
商行。
1.行为举止:品~|操~|德~。
2.走、走路:直~|前~|寸步难~。
3.前往:南~|与子偕~。
4.流动、流通:发~|运~|风~一时。
5.做、从事、实施:~医|~善|实~。
6.可以:只要尽力去做就~了。
7.能干、能力强:你真~。
8.行书的简称:~草|~楷|真~。
9.不久、将要:~将就木。
10.一种乐府和古诗的体裁:〈短歌行〉|〈琵琶行〉。
11.量词,计算酌酒奉客的单位:宾主百拜,而酒三行。(汉.扬雄《法言.修身》)。
(1)(名)门(基本义):门~。
(2)(名)人家:住~|庄~|~主|~籍|千家万~。
(3)(名)门第:门当~对。
(4)(名)户头;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账~|用~|开~。
(5)(名)(H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