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ㄒ一ㄥˊ ㄓㄥˋ ㄔㄨˇ ㄈㄣˋ
中央或地方行政机关基于职权,就特定的具体事件所作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产生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1.行为举止:品~|操~|德~。
2.走、走路:直~|前~|寸步难~。
3.前往:南~|与子偕~。
4.流动、流通:发~|运~|风~一时。
5.做、从事、实施:~医|~善|实~。
6.可以:只要尽力去做就~了。
7.能干、能力强:你真~。
8.行书的简称:~草|~楷|真~。
9.不久、将要:~将就木。
10.一种乐府和古诗的体裁:〈短歌行〉|〈琵琶行〉。
11.量词,计算酌酒奉客的单位:宾主百拜,而酒三行。(汉.扬雄《法言.修身》)。
1.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 姓。
1. 居住:穴居野处。
2.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4. 决定,决断:处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6. 止,隐退:处暑。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