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口勅”。
⒉ 口宣诏敕。
引《南齐书·垣崇祖传》:“崇祖去后,上復遣荀伯玉口敕,以边事受旨夜发,不得辞东宫。”
唐李绰《尚书故实》:“﹝河东公﹞镇并州,上问有何事第言之。奏曰:‘臣有弟嘉祐远牧方州,手足支离,常繫念虑。’上因口勑张嘉祐可忻州刺史。”
⒊ 帝王口头的诏令。
引《北史·王劭传》:“劭在著作,将二十年,专典国史,撰《隋书》八十卷。多録口敕。”
唐白居易《缭绫》诗:“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六日》:“楼上时传口勅,特令放罪。”
天子口授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