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欺骗;欺诈。
引《周礼·地官·司市》“平肆展成奠贾” 汉郑玄注:“整勑会者,使定物贾,防誑豫也。”
贾公彦疏:“恐有豫为誑欺,故云防誑豫。”
王引之《经义述闻·周官上》:“贾未解豫字之义,故云‘豫为誑欺’。如贾説,则当言豫誑,不当言誑豫也。今案豫亦誑也。 《晏子·问篇》曰:‘公市不豫,宫室不饰。’《盐铁论·力耕篇》曰:‘古者商通物而不豫,工致牢而不伪。’不豫谓不誑也。又《禁耕篇》曰:‘教之以礼,则工商不相豫。’谓不相誑也。连言之则曰誑豫矣。”
章炳麟《俞先生传》:“治小学不摭商周彝器,曰:‘ 欧阳修作《集古録》,金石始萌芽,摧略可采。其后多巫史誑豫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