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快乐与利益。犹幸福。
引《礼记·大学》“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 汉郑玄注:“圣人既有亲贤之德,其政又有乐利於民。”
李大钊《厌世心与自觉心》:“乐利之境,陈于吾前,苟有为者,当能立致。”
⒉ 谓使之得到快乐与利益。
引胡适《读<吕氏春秋>》:“极少数人也许能有这种牺牲自己而乐利天下的精神。”
快乐与利益。如:「民生乐利」、「安和乐利」。语本《礼记.大学》:「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唐.孔颖达.正义:「言前王施为政教,下顺人情,不夺人之所乐利之事。」后转为动词,使其快乐与有利。如:「人当有乐利天下之心,不可眼中只见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