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酒量。古称酒量大者为大户或上户,不能多饮的称小户或下户。
引唐元稹《春游》诗:“酒户年年减,山行渐渐难。”
宋陆游《深居》诗:“病来酒户何妨小,老去诗名不厌低。”
钱仲联校注:“户, 唐人语,指酒量。”
清钱谦益《吴门林若抚胡白叔二诗人劝破诗戒》诗:“酒户下中禁亦得,诗肠枯涩戒何曾。”
⒉ 唐宋时经官方许可的私营酒坊。这种酒坊,必须向官方买曲,然后自酿自销。
引《旧唐书·食货志下》:“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
宋陆游《村居书事》诗:“酒户知贫焚旧券,医翁怜病献新方。”
《宋史·食货志下七》:“天禧初,著作郎张师德使淮南,上言:‘乡村酒户年额少者,望并停废。’…… 治平四年,手詔蠲京师酒户所负麴钱十六万緡。”
酒量,饮酒不醉的限度。古时称酒量大的为「大户」,小的为「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