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赋
军赋是与田制相结合的 一种征调军事需用的人力、物力的办法。古者以田赋出兵,赋与兵有联带关系。后世有商代“因井田而制军赋”的记载。周朝制定按田邑多少征集车马甲士的军赋制度。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其制度是“凡起徒役,正卒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井,出戎马四匹,丘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干戈具备,是为乘马之法。”春秋后期鲁国作丘甲与郑国子产作丘赋,汉代的更赋、口赋、算赋,以及后代的田赋制度,是从军赋制度演变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