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ㄐㄨㄣˋ ㄕㄡˇ
结构:郡(左右结构)守(上下结构)
⒈ 郡的长官,主一郡之政事。 秦废封建设郡县,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为佐。 汉唐因之; 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称郡守。
引《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郡守宴客,初就席, 子溶遣县吏呼伎乐伶人,即皆驰往,无敢留者。”清黄之隽《海啸歌》:“郡守告予往勘灾, 华娄两宰同去来。”
职官名。秦时一郡最高的行政首长。汉景帝时更名为太守。见《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
(名)古代的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郡比县大:~县|会稽~|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1)(动)防守
(2)(动)守候;看护:~护。
(3)(动)遵守;遵循:~法|~约。
(4)(动)靠近;依傍:~着水的地方;可多种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