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ㄎㄠˇ ㄆㄢˋ
结构:考(半包围结构)判(左右结构)
⒈ 考试定等。常指铨选官吏。
引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无名子谤议》:“昨者考判,以经语对经,以史语对史,皆未点对,考为下等。”《新唐书·选举志下》:“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 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宋曾巩《本朝政要策·铨选》:“建隆初,定考判之制,著循资之格。”
(1)(动)考试:期~|他~上大学了。
(2)(动)检查:~察|~勤。
(3)(动)推求;研究:思~|~古。
(4)(名)(死去的)父亲:先~|如丧~妣(像死了父母一般)。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