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ㄎㄜˋ ㄈㄥˋ
结构:克(上下结构)俸(左右结构)
⒈ 扣减薪俸。
引《金史·百官志四》:“旧制,凡监临使司、院务之商税,增者有赏,亏者剋俸。”《金史·百官志四》:“﹝大定﹞二十年,詔十万贯以上盐酒等使,若亏额五厘,剋俸一分。”《金史·百官志四》:“﹝大定﹞二十三年,以省除提控官、与运司置司处,亏课一分剋俸一分,其罚涉重。”
(1)(动)攻破;攻下据点;战胜。
(2)(动)能:~勤~俭|不~分身。
(3)(动)克服;克制:~己|以柔~刚。
(4)(动)消化:~食。
(5)(动)严格限定(期限):~期动工|~日完成。也作“刻”。另见kēi。
(6)(量)公制重量或质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旧称公分。
(7)藏语容量单位;一克青稞约二十五斤。也是地积单位;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一克地约合一市亩。
(1)(名)俸禄;旧时称官吏的薪水。
(2)(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