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附具事例,援引律令条文,类推比较。
引《后汉书·桓谭传》:“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
李贤注:“科谓事条,比谓类例。”
(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
(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
(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
(4)(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
(5)(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
(1)(动)比较;较量:~武|~干劲。
(2)(动)能够相比:坚~金石。
(3)(动)比画:连说带~。
(4)(动)对着;向着:民兵用枪~着特务。
(5)(动)仿照:~着葫芦画瓢(比喻模仿着做事)。
(6)(动)比方;比喻:把帝国主义~作纸老虎。
(7)(动)比较同类数量的倍数关系;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这里小麦和水稻的产量约为一与四之~。
(8)(动)表示比赛双方得分的对比:甲队以二~一胜乙队。
(9)(介)用来比较性状和程度的差别:他~我强。
(10)(旧读bì)〈书〉(动)紧靠;挨着:~肩|鳞次栉~。
(11)(旧读bì)〈书〉(动)依附;勾结:朋~为奸。
(12)(旧读bì)〈书〉(副)近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