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
(1) 扣留;办理过程中留下
⒈ 拦取。
引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截镫留鞭》:“姚元崇初牧荆州,三年,受代日,闔境民吏泣拥马首,遮道不使去,所乘之马鞭鐙,民皆截留之,以表瞻恋。”
端木蕻良《被撞破了的脸孔》:“都让他们截留了,我们没有搪瓷罐子。”
⒉ 留下应解往他处的款项、物资或人员等。
引宋叶梦得《奏截留福建枪杖手第二状》:“曾权截留邵武军枪杖手八百二十五人,相兼使用。”
宋陆游《蜡弹省札》:“土地所出,并许截留,充赏给军兵禄养官吏等用,更不上供。”
《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康熙二十三年题准,截留武清、永平等处漕米。”
扣留不放。
如:「他带的一些书被海关截留,依规定查验后,才能发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