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ㄐ一ㄣˋ ㄈㄚˇ
结构:尽(上下结构)法(左右结构)
⒈ 谓完全依法办理。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禁卫·镇抚司刑具》:“稍宽,则十指俱折矣。若他刑果尽法,即一二可死,何待十八件尽用哉!”《儒林外史》第五回:“但此刁风也不可长。我这里少不得拿几个为头的来尽法处置。”《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七回:“这位臬臺办了个尽法不必説,两个儿子的功名也就此送了。”
1. 完毕:用尽。说不尽。取之不尽。
2. 达到极端:尽头。山穷水尽。尽情。自尽(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尽心。尽力。尽瘁。尽职。尽忠。尽责。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4. 都,全:尽然。尽是白的。尽收眼底。尽释前嫌。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