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时官署名。 唐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 大历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 宋初沿唐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 南宋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 元代废。
引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大驾初驻蹕临安,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輳,又剏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鈐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勑令所。’”
《文献通考·职官十四》:“唐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主之,谓之上都留后。 大历十二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官。 五代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补人为者,听其置邸隶藩镇者兼掌焉。 宋缘旧制,皆本州镇补人为进奏官,其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则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师,各置进奏院。 太平兴国六年,诸州罢知后之名,简知后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张文璨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牘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中兴以来,隶门下后省给事中点校,讫乾道九年,依旧隶后省,合传报事,令后省録以报行。”
(1)(动)向前移动(跟‘退’相对):推~|跃~|~军|~一步|更~一层。
(2)(动)从外面到里面(跟‘出’相对):~入|~门|~屋来|~工厂当学徒。
(3)(动)收入:~款|~货。
(4)(动)呈上:~奉|~香。
(5)用在动词后;表示到里面:走~会场|把衣服放~箱子里去。
(6)(量)平房的一宅之内分前后几排的;一排称为一进。
(1)(名)演奏:合~|~鸣曲|~国歌。
(2)(名)发生;取得:~效|大~奇功。
(3)(名)臣子对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本|~功|~疏|~闻|~议|~折。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