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罪
(1) 被人怪罪
⒈ 被责怪;怪罪。
引南朝陈徐陵《与顾记室书》:“吾既不啟据,又不为选职,所可相关,止是得中候相闻,为呈啟而已。以此见罪,一何寃滥。”
明凌濛初《虬髯翁》第二折:“早知列位到来,则合远接,接待不周,勿令见罪。”
《明史·许宁传》:“迤北开元王把哈孛罗屡欲降,内惧朝廷见罪,外畏阿罗出讐之,徬徨不决。”
得罪别人。
如:「他为人鲁莽,所以常见罪别人。」
1. 看到: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见风。见习。
3. 看得出,显得出:见效。相形见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见上。见下。
5. 会晤:会见。接见。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1)(名)作恶或犯法的行为:~案|~犯|~名|~囚|~人|~责|~证|~恶滔天|~魁祸首|~孽深重。
(2)(动)过失:归~于人。
(3)(形)苦难;痛苦;受~。
(4)(动)把罪过归到某人身上:~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