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ㄐ一ㄤˇ ㄢˋ
结构:讲(左右结构)案(上下结构)
⒈ 古代经筵进讲时讲官放书用的几案。参阅《明史·礼志九》。
引明黄佐《翰林记·开经筵》:“内官於文华殿设御座,及设御案於殿内御座之东稍南,设讲案於御座之南稍东。是日早,司礼监官先陈所讲《四书》经史各一册置御案,又各一册置讲案,皆《四书》东,经史西。”
(1)(动)说(本义):~故事|他高兴得话都~不出来了。
(2)(动)解释;说明:~书|这个字有几个~法|这本书是~气象的。
(3)(动)商量;商议:~价儿。
(4)(动)就某方面说;论:~技术他不如你;~干劲儿他比你足。
(5)(动)讲求:~卫生|~团结|~速度。
(1)(名)(~子)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板|~秤。
(2)(名)(~子)案件:~子。
(3)(名)案卷;记录:~卷|病~|档~。
(4)(名)提出计划、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方~|提~。
(5)(名)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