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琴。
引《韩非子·说林下》:“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珮,此人遗我玉环。’”
晋陆机《拟东城一何高》诗:“闲夜抚鸣琴,惠音清且悲。”
唐柳宗元《李西川荐琴石》诗:“远师騶忌鼓鸣琴,去和《南风》愜舜心。”
⒉ 弹琴。
引唐高适《登子贱琴堂赋诗》之一:“宓子昔为政,鸣琴登此臺。”
唐黄滔《湘中赠张逸人》诗:“鸣琴坐见燕鸿没,曳履吟忘野逕赊。”
宋周密《齐东野语·作邑启事》:“鸣琴堂上,将貽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必得擅杀人之罪。”
⒊ 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政清刑,无为而治。
引《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唐郎士元《送长沙韦明府》诗:“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
明王錂《寻亲记·修筑》:“下官封丘县宰是也。才非雉锦,政忝鸣琴。”
清陈梦雷《赠臬宪于公》诗:“製锦功偏著,鸣琴政自循。”
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