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名位与身分。
引《庄子·天下》:“《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南朝梁何逊《答丘长史》诗:“宿夕敦远游,名分乃异路。”
宋岳珂《桯史·御名不联字》:“其实去联文,尊王统,所以辨名分,示等威也。”
清李渔《奈何天·闹封》:“只因这三位主母,都是不曾正过名分的,大的説是大,小的又説是大,若还只封一位,就有无限的争端。”
沈从文《顾问官》:“至于落在冷门的家伙,即或名分上是‘高参’、‘上校’,生活可就够苦了。”
⒉ 犹名义。
引《商君书·定分》:“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闻一多《关于儒、道、土匪》:“在这种合作中,权利来了,他以儒的名分来承受;义务来了,他又以道的资格说,本来我是什么也不管的。”
所居地位的名义和所应有应尽的职分。
1.人或事物的称谓:名字。名氏。名姓。名义。名分(fèn )。名堂。名落孙山。名存实亡。
2.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
3.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名,行骗钱之实。
4.叫出,说出:不可名状。
5.声誉:名誉。名声。名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名噪一时。名过其实。
6.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师。名将(jiàng )。名医。名著。名流。名言。名胜。名剧。
7.占有:不名一文。
8.量词,用于人:三名工人。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