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明的法制。
引《汉书·刑法志》:“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
1. 亮,与“暗”相对:明亮。明媚。明净。明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明灭。明眸。明艳。明星。明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2. 清楚:明白。明显。明晰。明了。明确。明朗。
3.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义。
4. 公开,不隐蔽:明说。明讲。明处。
5. 能够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聪目明。眼明手快。
6. 睿智:英明。贤明。明君。
7. 视觉,眼力:失明。
8.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
9. 次(专指日或年):明日。明年。
10. 中国朝代名:明代。
11. 姓。
(1)(动)制造:~版|~币|~表|~革|~件|~冷|~品|~钱|~糖|~图|~药。
(2)(动)拟定;规定:~定|因地~宜。
(3)(动)用强力约束;限定;管束:~伏|管~。
(4)(名)制度: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