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以后,科举考试时令士子笔答经义,谓之“墨义”。
引《旧唐书·宪宗纪上》:“壬申,礼部举人,罢试口义,试墨义十条,五经通五,明经通六,即放进士。”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免贴经,只试墨义二十道,皆以经中正文大义为问题。”
清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上》:“唐进士试诗赋,明经试墨义。所谓墨义者,每经问义十道,五道全写疏,五道全写註。”
唐朝明经科考试,规定考生以笔墨作答,阐述义理,称为「墨义」。
(1)(名)写字绘画的用品;用煤烟或松烟等制成的黑色块状物;间或有用其他材料制成别种颜色的;也指用墨和水研出的汁。
(2)(名)泛指写字、绘画或印刷用的某种颜料。
(3)(名)写的字和画的画。
(4)(名)比喻学问或读书识字的能力。
(5)(名)黑。
(6)(名)古代的一种刑罚;刺面或额;染黑色;作为标记。也叫黥。
(7)(名)(Mò)姓。
(8)(名)指墨西哥:~洋(墨西哥银元)。
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3.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5.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