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嗣君即位或封建诸王必拜谒祖庙,谓之“庙见”。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 ……令子婴斋,当庙见,受玉璽。”
《史记·赵世家》:“大朝於东宫,传国,立王子何以为王。王庙见礼毕,出临朝。”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元年》:“帝遂以元侃为开封尹,改封寿王,至是立为太子。庙见还, 京师之人拥道喜跃曰:‘少年天子也。’”
⒉ 古婚礼,妇入夫家,若公婆已故,则於三月后至家庙参拜公婆神位,称为“庙见”。
引《礼记·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
孔颖达疏:“此谓舅姑亡者,妇入三月之后而於庙中以礼见於舅姑。”
汉刘向《列女传·齐孝孟姬》:“三月庙见,而后行夫妇之道。”
⒊ 称新妇首次拜谒祖庙为庙见。
引宋梅尧臣《闰正月二日夜张氏纳妇》诗:“环珮遥闻出,当脩庙见仪。”
明顾起元《客座赘语·礼制》:“按:家礼,於第三日庙见,见舅姑第四日。”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〇三回:“因为办事匆促,一切礼节都从简略,所有拜天地、拜花烛、庙见、交拜都并在一时做了。”
旧式结婚,新娘到庙中参拜其夫已死的父母,称为「庙见」。